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牵头组建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函》(银办函[2012]491号)和《教育部关于调整和增设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9号)等文件精神,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行指委)于2013年1月14日成立。金融行指委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人事司和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的双重领导下,开展金融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
金融行指委现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五名。本届主任委员由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葛华勇司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万存知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人事部门领导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领导担任。28位委员全部来自全国金融行业和中高职院校的领导和专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秘书处设在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和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金融行指委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分析研究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金融行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影响,提出金融行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道德、知识和技能要求;
研究金融行业职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对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提出建议;
参与金融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教学评估标准及方案制定工作;
指导推进金融相关职业院校与企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校企一体化和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指导推进金融行业相关专业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推进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参与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工作;
组织金融行业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完成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人事司和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等领导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融行指委将研究现代职教体系下金融行业(专业)教育教学规律,为金融人才培养状况提供咨询,为金融类专业建设提供指导,为金融类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产学合作提供服务,为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型金融人才培养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