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启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30号)文件要求,《2013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委会将对已列入“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的专业在2012年的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和排序。
请各高职院校务必登录“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www.36ve.com)记录专业建设相关数据,并于4月7日前将建设期内的数据填报完整。
平台项目组咨询方式:
(1)电话:0571 -5670 0005;
(2)QQ群(系统管理员):231533598(1群)、204451918(11群);
(3)电子邮箱:zyjspt@126.com。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