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4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和增设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9号)。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行指委)将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人事司和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的双重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金融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指导金融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
(一)根据教育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的文件和要求,制定金融行指委工作章程,以便在章程规定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成立金融行指委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等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金融行指委的领导下开展相关专业领域工作。
(三)召开金融行指委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金融行指委工作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范围。
二、制定金融中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开展金融事务和保险两个中职专业教学的开发工作。
(二)统筹制定金融中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促进中高职课程与教材的有机衔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三、加强校企交流,召开金融职业教育教学研讨会
(一)组织召开全国金融高职教育教学研讨会。
(二)组织召开全国金融中职教育教学研讨会。
四、加强研究,开展金融职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一)开展金融职业教育人才需求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金融职业教育年度发展报告》。
(二)指导教育部职业教育金融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
(三)开展金融领域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通过课题研究,促进金融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教材建设,开发一批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教材
(一)组织制定金融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规划,组织相关院校做好金融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和金融职业教育相关教材的修订和编写工作。
(二)召开教材建设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加强金融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交流和培训。
六、开展培训工作,提高金融从业人员与教师的总体能力与水平
(一)针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与水平。
(二)从职业教育理念、教育能力、教育方法等层面对中高职院校教师开展业务业务培训,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七、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提高金融行业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一)组织策划金融行业相关职业技能大赛,通过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的开展,推进中高职院校师生总体技术技能水平的提高,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八、推进开放办学,加强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一)指导相关中高职院校和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校政合作、校校合作,促进职业院校联合办学。
(二)推进校企一体化工作,促进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九、以网络为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金融职业教育网为平台,整合金融行业、企业和职业教育教学各种资源,发挥网络平台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教育教学等功能建设,发挥金融资源的网络教育教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