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巩固分赛区制度,发挥地方职教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1.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或联合相应级别其他部门)提出申请。
2. 申请单位具备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
3. 申请赛项涉及的产业应为当地支柱、优势、特色产业,或者已经列入区域“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拟重点发展的产业,且该产业能够为赛项举办提供有力支持。赛项范围以2013年大赛分赛区拟安排赛项(附件2)为准。
4. 制定有分赛区比赛的开放办赛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开放办赛方案应包含邀请国(境)外学生、教师、行业企业代表等有关人员观摩、体验比赛的内容。
5. 分赛区须参照大赛组织机构,组织成立“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XX分赛区”(XX为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赛事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赛项的组织与实施。主任委员(主任)自动成为全国大赛相应组委、执委会成员。
6 分赛区举办的比赛须在全国大赛天津主赛场比赛结束(初定6月下旬)前全部完成,并组织分赛区赛项获得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代表参加在天津主赛场举行的大赛闭幕式。
7. 2012年在天津主赛场以外设立的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贵州等十个分赛区,2013年在自愿基础上,可继续承办原有赛项,但仍须报送申报材料。
二、报送材料
1. 申报单位填写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可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naskills.org/)下载),并请于2013年3月16日前报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时请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2. 联合申请单位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权鑫、吴清华 联系电话:010-66096809
电子信箱:jchzc@moe.edu.cn
地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附件:
1.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
2.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拟安排赛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2月18日
附件1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
省 份 |
| 牵头申请单位 (填写并盖章) |
| 联合申请单位 (填写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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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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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 座 机 |
| 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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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项信息 |
赛项编号 | 专业类别 | 组别 | 赛项名称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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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赛区 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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